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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加快推进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意见——四大方面16项举措 加快构建公募行业新发展格局

时间:2022-04-28   字号:A+  A   A-  阅读量:  分享:

4月26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有16条,从积极培育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全面强化专业能力建设、着力打造行业良好发展生态、不断提升监管转型效能等4个方面就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提出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公募基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国内经济金融环境不断优化,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公募基金行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行业规模快速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规范水平稳步提升,财富效应逐步显现,行业实力显著增强。但与此同时,行业仍存在专业能力适配性不够、文化建设薄弱、结构不平衡等问题。站在新发展阶段,要紧紧围绕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进一步坚定深化改革,扎实推动监管转型,加快构建公募基金行业新发展格局。

在积极培育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方面,《意见》提出5项举措,分别为支持差异化发展,切实提升治理水平,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稳步推进高水平开放,强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在全面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提出3项举措,分别为着力提升投研核心能力,持续强化合规风控能力,积极鼓励产品及业务守正创新。

在着力打造行业良好发展生态方面,《意见》提出5项举措,分别为突出厚植行业文化理念,着力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不断强化行业合力,提高中长期资金占比,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在不断提升监管转型效能方面,《意见》提出3项举措,分别为强化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监管转型,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梳理后不难发现,本次《意见》亮点颇多。如在支持差异化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促进形成综合性大型财富管理机构与特色化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协同发展、良性竞争的行业生态,支持公募主业突出、合规运营稳健、专业能力适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专门从事公募REITs、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引导经营失败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

对于如何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意见》表示,将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等优质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调整优化公募基金牌照制度,适度放宽同一主体下公募牌照数量限制,支持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依法申请公募基金牌照,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在稳步推进高水平开放方面,《意见》显示,支持对中国资本市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优质境外金融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扩大持股比例,鼓励行业积极借鉴境外先进资产管理经验和有益业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走出去”,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继续推动扩大QDII额度,拓宽公募基金海外市场投资渠道。

对于各方关注的提高中长期资金占比问题,《意见》称,做好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落地工作,指导行业机构稳妥做好产品、系统、投教等准备,鼓励行业机构开发各类具有锁定期、服务投资者生命周期的基金产品。积极参与各类养老金投资运营管理政策设计,推动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养老金市场化、长期化投资政策,研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多层次补充养老体系,支持更多优秀公募基金管理人参与养老金管理。持续推动保险、理财、信托等各类资管机构通过直接投资、委托投资、公募基金等形式提高权益投资实际占比,并实施长周期考核。推动基金管理人加大人力、资本、研究等资源投入,加强多资产配置和投研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中长期资金服务水平。

在着力提升投研核心能力方面,《意见》强调,扭转过度依赖“明星基金经理”的发展模式;引导基金管理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限制“风格漂移”、“高换手率”等博取短线交易收益的行为,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稳定器”和“压舱石”的功能作用。

在积极鼓励产品及业务守正创新方面,《意见》指出,鼓励基金管理人以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为出发点,以风险可测可控、投资者有效保护为前提,加大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大力推进权益类基金发展,支持成熟指数型产品做大做强,加快推动ETF产品创新发展。稳妥发展固收类产品,支持个人零售型债券产品发展,研究完善FOF、MOM等产品规则,加大中低波动型产品开发创设力度,开发适配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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